罗德根是一名四川省广元市苍溪中学的物理老师,他在60岁即将退休时,却因“贪污324万元”而被捕。自2000年至2019年,罗德根曾担任该校印刷厂的厂长,其所谓的“贪污款”实际上是该厂的合法利润。罗德根及其辩护人认为,印刷厂是他依法承包的,其利润应归他个人所有,根本不存在“贪污”行为。2025年11月,苍溪县法院一审判决他犯有“贪污罪”,判处十年有期徒刑。罗德根对此提出上诉,案件现仍处于二审阶段。
罗德根被指控“贪污324万元”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。他在2000年被任命为印刷厂的负责人,随后因为涉嫌犯罪,自2024年3月14日起被监禁。检方称,罗德根在其侄女的协助下,通过虚假的企业设置,将印刷厂的利润进行转移,实现了长达十年的财务违规,累计金额达到324万余元。这样的转变让一名教师沦为嫌疑人,案件的荒谬与复杂性吸引了多家媒体的持续报道。
罗德根及其辩护人则认为,印刷厂的经营模式是个人承包,利润自负盈亏,所有经营所得都应该归他所有。在法庭上,罗德根的二审辩护人提到,学校与印刷厂的《目标管理责任书》明确规定,印刷厂需向学校缴纳承包费用,经营盈亏与校方并无关系。因此,罗德根的行为并不构成贪污。
在指控中,不乏对印刷厂利润归属的争议。辩护方强调,自该印刷厂成立以来,苍溪中学并未从罗德根那里索要过任何利润,双方早已形成默契关系:校方提供设施,罗德根负责运营,利润则完全属于他。而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,作为所谓的“被害单位”的苍溪中学并未因为此案受到任何经济损失,曾收取的承包费都符合协议,因而在法律上根本不存在“贪污”行为。
尽管如此,苍溪县法院认为罗德根依旧构成“贪污罪”,并作出有罪判决,要求他在未来十年里服刑,若按此判决执行,62岁的罗德根将直至70岁才能获释。而在被留置的过程中,罗德根在仅33天内便发生了急性肺栓塞和下肢深静脉血栓等严重健康问题,最终被送入ICU进行抢救。这一系列事件让人不得不思考,法律与人性的交织,究竟应如何解读。